关于征求《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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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起草了《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4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戴巍,联系电话:0571-28885051,传真:0571-28885052。 相关附件: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 ||||||||
关于征求《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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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起草了《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4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戴巍,联系电话:0571-28885051,传真:0571-28885052。 相关附件:浙江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 ||||||||